社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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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话剧团章程

2024年09月07日  浏览量: 10 次  来源: 文学与传媒学院  作者:   发布: 文学与传媒学院

前言:

话剧是一门集舞蹈、绘画、美术、文学、音乐等各种艺术形式于一体的综合艺术。话剧在中国已经有百年的历史,从欧阳予倩的春柳社到田汉的南国社,从洪琛的《少奶奶的扇子》到曹禺的《雷雨》、《原野》再到郭沫若的《屈原》、《洛神》,中国话剧从无到有,一步步地走来,见证了中国近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但新兴传媒工具电影、电视尤其是网络的发展,对话剧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而话剧作为一种现代艺术表现形式只有其自身的不断创新才能得到发展,其长远发展更需要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参与其中。作为文学院的学生社团,我们积极汲取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经典,依托话剧专场演出来宣传话剧艺术,促进话剧艺术在学生之中的发展。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探索话剧团。

第二条:社团性质:探索话剧团是隶属于泰山学院中文系,由系团总支管理,顾问、指导老师给予具体指导,以戏剧文学创作和舞台表演为主,以广大话剧爱好者为对象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探索话剧团宗旨:配合学院的教学中心工作,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与审美意识,繁荣校园文化生活,陶冶艺术情操,弘扬传统文化。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话剧团由中文系团总支直接领导,系学生会参与管理;

第五条:话剧团设顾问、指导老师,负责指导话剧团开展活动;

第六条:话剧团设团长、副团长以及各部部长,具体负责话剧团的各项日常事务,本团各项重大决策由全体负责人讨论决定,并报请系团总支批准。

第七条: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在原则范围内提倡团员发扬个性,社团干部履行职责时,应认真听取团员意见。

第八条:本团组织人员每年十月份进行换届改选

第九条:本团定期举行例会,总结部署工作。与社团有关的重大问题,通常情况下应征求团员的意见。

第十条:活动开展应考虑注重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第十一条:机构设置

(一)本团下设秘书处、组织部、戏剧部、剧作部、网宣部、外联部、艺术团七个分支机构,七个分支机构在各尽其职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开展工作,均向团长负责。

(二)本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各部设部长一名。

第十二条:部门职责

(一)团长:代表探索话剧团,主持话剧团各项工作。

(二)副团长:密切配合团长做好各项工作,抓好分管工作。

(三)秘书处:负责社团事务安排、活动的开展、财务调配及文件档案的整理

(四)组织部:负责人员的调动及工作安排。

(五)剧作部:负责剧本的审查、编辑工作。

(六)戏剧部:负责本团的表演活动以及话剧排演工作。

(七)外联部: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对外工作,以及与其他社团的合作交流。

(八)网宣部:负责社团的网络建设以及电子宣传材料的制作。

(九)艺术团:负责大型话剧活动的演出。

第二章·执行机构的产生

第十三条:本团的执行机构是探索话剧团理事会,包括团长一名、副团长两名以及各部部长。

第十四条:本团理事会由会员自主提交申请,经上一届理事会审核后由会员代表民主投票产生,经系团总支批准后方可成立。

第三章·团员

第十五条:凡泰山学院在校新生,爱好话剧艺术,且具有一定的编写、表演能力者均可申请报名加入话剧团,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团团员;

第十六条:本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二)拥护本团章程,热心本团工作,积极学习了解话剧动向,积极阅读有关书籍,积极进行艺术创作,并不断提高个人艺术表演水平。

(三)按时出席本团各项会议,参加社团组织活动,请假须使用书面申请材料。

(四)积极维护本团的尊严与荣誉,维护社团内部团结。

(五)提倡创新性创作、言论,根据现实开拓思路,为本团发展献计献策。

第十七条:团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平等机会参与本团各项活动,接受指导老师指导。

(二)团员有权利向话剧团提出意见和要求,对话剧团安排进行审议和质疑;

(三)团员有权利进行剧本创作、话剧编排、上台演出;

(四)在组织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进行申辩,其他团员可为其作证辩证。

(五)团员可以自愿申请退团。

(六)团员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团长、副团长、秘书长的权利;

(七)社团任何组织任何人无权剥夺团员的上述权利。被除名团员不享有本团任何权利。

第四章·活动

第十八条:话剧团将配合学院和系的教学中心工作,统一筹划、组织,开展卓有成效的演出:

第十九条:话剧团活动的基本内容:

编写剧本,排演经典话剧,承办学院、系部的各项比赛及演出活动;

第二十条:团员需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参加话剧团的各项演出活动,不得以话剧团的活动为由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

第五章·纪律

第二十一条:此纪律是探索话剧团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探索话剧团精诚团结,完成各项工作的保证,各成员应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

第二十二条:纪律处分有三种,包括警告、撤职、除名。

(一)警告。三次无故不出席各项应参加的会议且没有书面请假的;社团干部犯有错误情节较轻的;团员不履行义务情节较轻的;团员无故干预社团正常活动情节较轻的。

(二)撤职。社团干部犯有错误情节严重的。

(三)除名。五次无故不出席各项应参加会议且没有书面请假的;团员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在社团内部无理取闹的。

第二十三条:对作出贡献者,进行表扬并予以纪录,作为优秀组织人员、优秀团员评比优先考虑的条件。

第六章·费用

第二十四条:本团日常费用依靠团费和社会赞助。

第二十五条:本团严格执行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账目公开,做到花钱有凭有据,账目一目了然。

第二十六条:本团账目定时、如实的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七章·工作计划

第二十七条:探索话剧团本着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每学年都会举办很多丰富多彩的活动。

3月份 “玩转你我他”大型活动、“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活动

6月份 话剧公演

9月中下旬团员纳新、骨干纳新、剧本征集大赛

10月上旬换届大会

10月中旬新生团员联谊会

11月上旬“探索之星”

11月中下旬新生话剧比赛、“台词功底”大赛

历史成就及荣誉:

2002年12月17日 举办探索话剧团成立大会暨首场汇报演出,标志着探索话剧团于岱蕾文学社中正式独立出来。原名中文系表演艺术团,是山东省高校中继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之后成立的第三个学生话剧团。

2006年探索话剧团排演的《毕业前夕》代表泰山学院参加山东省高校校园剧比赛荣获二等奖。

2008年10月山东电视综艺频道《综艺满天星》节目组对我团做了专门的采访。

2009年6月公演莎士比亚名作《温莎的风流娘儿们》。

2010年6月公演曹禺名作《雷雨》。

2010年在泰山学院第三次教学工作会议上排演的情景朗诵《泰山下,以爱的名义》,受到领导、老师的高度评价。

2010年成为泰山学院校级社团。

2011年6月公演莎士比亚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

2011年拍摄的微电影《礼物》在高校校园心理剧比赛中获得省三等奖。

2012年5月的十佳社团评选中脱颖而出,成为泰山学院年度十佳社团。

2012年作品《礼物》在山东省高校微电影大赛中荣获三等奖。

2013年在山东省第二届济南新青年大学生戏剧节中荣获“特别演出奖”,在全国高校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全国十佳社团”评选中获得“全国高校文艺社团奖”。

2016年在首届泰安大学生戏剧节中话剧《匆匆那年》《如果我不是我》荣获银奖。

2017年6月《你好,打劫》在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公演。

2018年6月《暗恋桃花源》在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公演。

2019年6月《风雪夜归人》在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公演。

                                                                                                                                泰山学院团委汉语言文学院团总支

                                                                                                                                                 探索话剧团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