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传主持团章程



发布者:文学院站点管理发布时间:2024-09-07浏览次数:11



舞台之上,主持人如璀璨星辰,以独特魅力引领风云。他们言辞间流露出诗意与韵律,举止间散发着自信与风采他们用华丽的词藻编织出一个个梦幻的世界,用深情的眼眸传递着无尽的温暖。主持的魅力,在于主持者深邃内心世界与高超语言艺术的结合人陶醉流连忘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泰山学院馨传主持团是接受信息资源管理分党委、分团委领导的、文学与传媒学院本科生为主体的学生组织(活动)

第二条【宗旨】馨传主持团的宗旨在于培养优秀的语言表达者和舞台掌控者,为主持爱好者提供一个提升与展现的平台。我们致力于通过专业训练和实践,提升成员的口才、仪态和应变能力。在这里,我们共同追求声音的魅力,展现语言的艺术,用话语点亮舞台,用热情感染观众,传递正能量。

第三条【原则】馨传主持团坚持“非强制性”和“非功利化”原则。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并在一定的引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提升自我、展现自我。同学们在社团的表现不与学院、学校的评奖评优直接挂钩。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任务】馨传主持团的任务或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 通过多种途径展示主持魅力,向同学们进行社团的宣传,促进社团发展壮大;

  2. 定期举办主持技巧培训活动与主持实践活动;

(三)不定期举办朗诵、配音等与主持相关的活动;

(四)评选、公开活动优秀作品;

(五)开展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与合作;

(六)开展其他与主持相关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第三章 社员

第五条【入社条件】申请成为馨传主持团社员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我校在校本科生;

(二)遵守校纪校规;

(三)热爱主持,积极参加馨传主持团活动;

(四)认可馨传主持团章程。

第六条【社员权利】馨传主持团社员享受以下权利:

(一)免费获取馨传主持团内部的主持培训资料;

(二)在馨传主持团内部分享、交换主持相关学习资源;

(三)参加馨传主持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参加优秀活动作品评选;

(五)参与馨传主持团骨干、管理人员的推举与评选、被推举与被评选;

(六)向馨传主持团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第七条【社员义务】馨传主持团社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馨传主持团章程;

(二)培养自己的主持技巧与素养,在社团中提升自己的能力;

(三)定期参加馨传主持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四)积极宣传馨传主持团,推广我社团的宗旨、宣传我社团各项活动;

(五)保护馨传主持团及各位社团成员的知识产权。

第八条【入社程序】申请加入馨传主持团的程序为:

  1. 个人填写、提交《馨传主持团入会申请表》;

  2. 馨传主持团指导老师、负责人、社长等研究决定是否入社;

(三)经批准同意入后,加入馨传主持团QQ群。

第九条【退社条件】退出馨传主持团的条件为:

(一)社员向馨传主持团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即可自由退社;

(二)对于不遵守馨传主持团章程或累计5次以上(含5次)、无故不参加馨传主持团各项活动的社员,馨传主持团指导教师负责人社长协商后,予以劝退。

第十条【社员人数】馨传主持团每学期人数一般控制在250人左右。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馨传主持团由文学与传媒学院分党委、分团委指定或邀请一名或多名学院在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十二条【管理队伍】馨传主持团社长1人、副社长3人、部长副部长若干。

第十三条【管理人选】馨传主持团社长、副社长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加入馨传主持团半年以上;

(三)遵守馨传主持团章程,在馨传主持团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四)愿意为社员热情服务。

第十四条【产生办法】社长由馨传主持团指导老师提名,经馨传主持团社员大会批准产生。副社长由社长提名,经馨传主持团社员大会批准产生。

第十五条【任期】社长、副社长任期为一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第十六条【组织构成】

(一)秘书处

1.秘书处组成:

秘书处由一名部长一名部长若干成员构成

2.秘书处主要职能

(1)筹备全社活动。(2)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3)开展章程规章中的各项工作。(4)社团的其他重要事宜。

(二)媒宣

1.媒宣部组成:

媒宣部由一名部长一名部长若干成员构成

2.媒宣部主要职能:

1负责海报制作、舞台布置等美工制作工作;2负责摄影摄像、新闻采编、广播节目制作活动总结等工作。

(三)策划

1.策划部组成:

策划部由一名部长一名部长若干成员构成

2.策划部主要职能:

1)与秘书处一起负责各项活动的策划组织;2)由专人负责社团活动策划案、审批表撰写3组织同学参加社团活动4组织参加学校主持、朗诵动。

(七)外联部

1.外联部组成:

外联部由一名部长一名部长若干成员构成

2.外联部主要职能:

1为项目组提供筹资渠道,联系项目所需组织;(2社团筹资;3社团名义与外界沟通(开办讲座、开会、回复邮件),实现信息共享。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批准权】本章程经馨传主持团社员大会审议后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修改权】本章程由馨传主持团社员大会负责修订。

第十九条【解释权】本章程馨传主持团指导教师和社长负责最终解释。